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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由網絡主宰的時代,社交媒體如面子書、推特、微博早已是人類不可或缺的生活之一,尤其是面子書更是日活十億。社交平台的誕生讓每個人似乎有義務把自己的私人生活發布在社交網站上公諸於世,讓自己的生活透明化。由於社交媒體的普遍化,人們肆意在網絡上發表意見,而忘了它是一個全球開放的平台,涉及的不僅僅是自己的朋友群,而是成千上萬的“網民”。
網際網絡沒有界限。你一個單純的照片影片分享原意或許只是想和自己的親朋友好友分享討論,殊不知一個簡單的“分享”鍵將會讓其不停地轉載至世界各地。很多時候,人們以為只有在現實生活中所說的話才會被控誹謗並小看了自己在網站上所發佈的帖子。殊不知你在社交網站上所說的話也有可能觸犯了有關的法令。
當你發佈任何帖子時,把自己想像成報社的編輯,因為你所需要為自己的言論所負的責任與他無異。在社交媒體上分享或發佈任何帖子時,你應該:
1 不肆無忌憚地抹黑並中傷他人
2 尊重別人的隱私
3 轉載前先確保資料的來源是正確的
4 不隨意轉載不實的言論
5 做個負責任的網民
1 不肆無忌憚地抹黑並中傷他人
在2011年,在馬來西亞其中一所國際學校任教的加拿大籍男人,就他的前女友在各大社交網上誹謗他,並導致他的名譽受損而提出控告。他成功向對方索償一百萬,而對方也因無法支付賠償而將被宣告破產。女子後因無視法庭指令並繼續在各大社交網站上惡意中傷原告,法庭隨即指她的行為構成蔑視法庭並發出逮捕令逮捕她。被告因一時的不忿而在網絡上散播對原告不利的謠言,或許這麼做能讓當下的她消氣,可這接踵而來的法庭訴訟卻讓她得不償失。女子此舉顯然地損人不利己。
在2015年,砂朥越發生了一起涉及醫生的社交媒體誹謗事件。一名公司主管因不滿醫生的診療收費,便在社交媒體上惡意誹謗該名醫生。該名醫生就他所發表的言論已嚴重性地侮辱了她身為專業醫生的形象而提出訴訟。那名公司主管如果認為醫生的收費不合理應循求正當的管道,如透過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Malaysian Medical Council)投訴,讓有關的單位採取行動而不是像個潑婦罵街地在社交媒體上侮蔑她。
以上的事例證明了在社交網站所說的話也一樣具有份量,並會帶來法律後果。
我們不應該肆意妄為地在網絡上評論、中傷別人的名譽或者是散播對他人不實的謠言。很多人都以為不需要為自己在社交網站上所說的話負責任,所以才隨心所欲地暢所欲言。網絡上的道德約束和現實中的道德基準有著天壤之別。在虛擬世界裡,人們使用著的虛擬帳號可以讓自己刻意隱瞞現實身份,再過份的行為做法也不會讓他名譽掃地。
可是,其實在網上措辞必須非常謹慎。如果用詞不當,而讓對方名譽受損並蒙受了心靈上的傷害或者是金錢上的損失時,對方將有權利尋求法律途徑對你提出起訴。
2 尊重別人的隱私
在墨爾本澳洲的一起事件:一位無名女性將一位她誤以為正在偷拍自己小孩的男人的相片放在自己的社交網站上。她形容男人的行為很猥褻並稱警方正在調查當中。這件事情在短短的一天內被分享了20,000次。被斥責的男人是直到翌日才得知這件事情,並馬上向公眾澄清他其實在和“星際大戰”的海報自拍並將照片發送給了自己的孩子。據報導稱,男人和他的家人都深深地被這起事件給傷害了並打算對那名女性提出申訴。
換作10年前,那名女性只會在回家的時候將這件事情告訴她的朋友或家人以宣洩她的不滿。雖然她所做出的言論會有構成誹謗的危險,可是相比之下所涉及的人會很少。這印證了之前所說的網絡沒有界限。此外,網路也沒有時限。儘管事過境遷,她所發布的言論或是任何照片影片都能很輕易地就可以被搜尋出來。縱然已經被刪除了,可誰也不能保證沒人已經將它下載並隨之上載至“雲端”了。
女人在網站上的言論不止構成了人身攻擊,她未經他人允許所發佈的相片恐怕也已經觸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和肖像權。
3 轉載前先確保資料的來源是正確可靠的
社群媒體的威力之所以強大是因為它的信息傳播仰賴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連接,而這種連接絕不僅止於好朋友和家人也包括了泛泛之交。這種泛泛之交的關係往往成了訊息傳播的主要關鍵。
從1999年起,網絡上廣泛流傳可以自救的心肌梗塞急救法,稱之為“咳嗽CPR“。美國心臟協會並不認可“咳嗽CPR”並斥這只是網絡謠言。”咳嗽CPR”不應該在無專業救援人員的監督下採用。欲知更多詳情,請瀏覽http://www.hoax-slayer.com/survive-heart-attack.html.
在轉載任何信息前,應該先厘清資訊的來源。如以上的”咳嗽CPR”謠言並沒有受到任何醫學協會的認證且沒有說明是由哪位心臟病專家所建議。網民雖然秉著救人一命的心,可是散播不實的資訊或未經證實的假消息時,反倒是好心做壞事。由此可見,無知比生病更能害死一條生命…
4 不隨意轉載或分享不實的言論
如之前所說的,社交平台的力量之所以強大是因為轉載的功能讓任何資訊言論都能傳達到世界各地,當然前提是要備有互聯網的功能。
最近,網絡圈子盛傳著一個讓人毛骨悚然的謠言:泰國政府在泰國邊界發現了一輛貨車載著100名馬來西亞的小孩,重點是他們身上的器官都已經被移除了。訊息里還附加了一張照片顯示數十位躺在地上毫無生命跡象的兒童以增加可信度。但是,據可靠消息指出,照片里的小孩並非自馬來西亞而是喪命於化學武器侵襲的敘利亞兒童。更多詳情可登陸http://www.rojakpot.com/100s-children-found-organs-harvested/
值得一提的是,這百位兒童這麼異乎尋常的死亡竟然不被各大主流媒體如CNN、BBC所報導,連大馬泰國本地新聞也不曾提及,反而只是在社交媒體如面子書或即時通訊軟件上流傳。難道這不會讓人懷疑它的真偽?这提醒了我們在轉載前应该先確保訊息是正確的,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以上的例子只是說明了轉載不實的訊息新聞,換作是轉載、散播了對別人具有侮辱性的評論呢?
很多人誤以為僅僅轉載或分享對某人具有侮辱性的言論無傷大雅,不會被要求負上法律上的責任。別以為轉載的人可以推卸責任。所以,當轉載任何信息時,必須謹慎斟酌信息里會否有誹謗性的評論,因為你將可能被告誹謗。
5 做個負責任的網民
在這個民主社會,公民推崇言論自由。可是自由該如何界定,卻言人人殊。網絡所製造出來的社交平台造就了一個虛擬世界,使得人們易於隱藏身份,並促使了更多不負責任的言論的散播。有些人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毫無拘束地發表言論,包括辱罵、詆毀等充滿攻擊性的言論。
當下的你或許只是為了宣洩當時的心情或者只是處於自娛娛人的心態,而發表了關於別人的言論,卻忽略了對別人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雖然你並沒有在相片影片中公開對方的姓名資料,可是科技的發達讓找出對方的姓名簡直易如反掌。許多人都忽視了文字暴力對心理所能帶來的巨大傷害,更遠甚於肉體上的傷害。
如果每個人將心比心,試想想當你在使用社交網站上發現到大家正散播著自己的謠言時,你的心情會如何?當你走在街上而大家都用異樣的眼神望著你的時候,你不會感到難受嗎?建立社交平台的初衷是為了把人類之間的距離拉近,讓身在遠方的朋友能輕易地知道你的近況,也讓失去聯絡的故友重新取得聯繫。可是,有些人卻將其濫用,而將之利用成了傷害別人的工具。
我們應該為我們在網路平台上所發表轉載的任何言論或是訊息負上責任。科技的發達讓互聯網用戶的年齡層逐漸減小,可是年幼無知並不代表你不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如果你所發表的言論銳利得足以傷害人,那麼你就擁有足夠的能力來承擔法律後果。
在任何社會裡,絕對自由是不存在的。除非我們否定個人的自由,必須建立於不損害別人的利益的基礎上。可惜的是,現實中,想要人人都自我克制地做到言論謹慎就像是天方夜譚。所以,我們才需要法律來管制這種造謠言言論,如誹謗法令,以及《刑事法典》。
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社交平台本身的存在並不能帶來任何的傷害。如果用的其所,它將會是非常有利的工具,尤其是行銷方面。反之,如果人們不安好心,利用其來散播謠言,將會演變成網絡霸凌。2015年,一位台灣女藝人因不堪網路霸凌而輕生,結束了24歲的生命。由此可以知道,言論也可以成為殺害人的兇器。
我們都是人類,是有情緒的動物。可是,如果每個人在發表任何情緒化的言論時,多花一分鐘的時間想一下這所帶來的後果——或許我們就可以拯救一條生命了。
覃斯妍